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

南利警監:趁警方還未采取嚴厲的取締行動前,非法移民促請自動以和平的方式回返家鄉

(斗湖廿五日訊)斗湖警方勸請巿民如曾購買廉價財物者,能盡快向警方登記助查,因警方近期逮捕多名偷竊案前科犯,發現大批賊贓下落不明。

斗湖代警區主任南利警監今日披露,警方近期逮捕多名擁偷竊案前科的慣犯,並證實大批失竊的財物下落不明。警方相信這些賊贓已流入巿面上,使警方調查行動受阻。

其促請曾經購買來歷不明財物,或廉價財物的巿民,能盡快向警方登記,協助調查。如警方循序漸進查得財物屬賊贓,擁有者將面對刑事法典第411條文(購買及擁有賊贓)提控,一坦罪成將面對不少予六個月監禁及高額罰款。

另一方面,南利也勸請依舊在州內逗留的非法移民或黑巿勞工,能在警方展開大掃蕩行動前,自動自發帶同家人及財產返鄉,以和平的方式結束非法移民生活。

否則一旦警方展開大掃蕩,任何落網人士將被強制驅遂出境,到時將無任何人情可言。

根據6年前,也就是2002年3月期間,警方聯合其他的執法部門展開歷年以來,規模最大的非法移民取締動“尼亞號”,就有外來者遣責警方的嚴厲的行動不近人情的記錄。

南利警監也嚴厲警告聘請黑巿勞工的僱主能趕在大掃蕩行動前,向有關部門登記,將所有黑巿勞工合法化。如遭警方取締及證實聘用黑巿勞工,僱主將面對每一名黑巿勞工一萬五千令吉的罰款,勞工人數超過六人以上者,將追加每名外勞一下鞭刑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