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

二男藏毒遭逮捕,警方起獲超過9公克冰毒

一名外來男子遭到警方查獲身上藏有多達280包的砂布冰毒;藏毒男子將會因此面對終身監禁的法律刑罰。

斗湖警區主任嘉化助理總監(左圖)今日向傳媒披露,警方於日前(10日)例常地進行巡邏搜查行動,結果在下午2時30分,在位于柯哈拉路3里半的斗湖晨報報社附近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巡警于是趨前截查有關的男子。

嘉化稱,巡警當時向該名可疑男子進行搜身,竟然在其褲袋以及胸前衣袋分別搜出20包及260包,總共280包類似晶狀的砂布冰毒。所有被起獲的冰毒重量共達9.4公克,市價總值馬幣5,600令吉。

以上涉嫌非法藏毒的男子被相信是來自印尼的武吉斯籍人士,現年22歲,沒有任何的合法入境證件。警方同時也將這名藏毒男子帶返警局調查及進行尿液化驗,結果檢驗出的報告呈現陽性反應,證實有吸毒的跡象。

警區主任指出,警方將會原因危險毒品法令第39A條文,將被捕嫌犯提控上庭。根據我國的法律程序,凡是觸犯上述條文者一旦被法庭定罪,唯一面對的刑罰就是終身監禁。

另外,警方巡邏部隊同樣是在日前的下午1時40分,在北路翠華臺的甘榜比尚,檢查一名28歲,持用臨時逗留準證的武吉斯籍男子。

嘉化助理總監表示,警方在向以上的男子進行搜查時,發現男子手上當時拿著一包印尼品牌香煙盒,結果精明的警員試圖檢查有關的香煙盒,果然發現內有乾坤,成功鹵獲21包類似晶狀,重量達0.7公克,價值420令吉的砂布冰毒。

無論如何,警方目前已經將這名藏毒男子收押在警局拘留所,并且將會引用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將此案處理調查。上述的毒品法令刑罰可以被判罰款不超過十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據斗湖警區主任嘉化透露,警方所起獲的每一包的砂布冰毒在目前的市價可以賣到20令吉。因此,警方也相信以上兩名因為涉嫌藏毒被捕的嫌犯男子,同樣只是販賣毒品的中介人,將毒品賣給吸毒者,并且從中牟取利潤。